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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

亚当斯密

  • 工作分工 分工精细提高生产力得到更多财富
  • 交换 通过什么样的劳动力可以交换哪些 所以需要明确自己的劳动力是什么 稀缺差异化会得到更多的交换价值 。
  •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的使用。需要学会用资源交换价值

来源于应天书院

第一篇;论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并论劳动生产物自然分配给各阶级人民的顺序。

第二篇 论资产的发行及其储蓄和用途

序论

在无分工,少交换,自己所需要的一切物品都由自己供给的原始社会状态下,要经营社会事业,无须预储资财。人人都力图依靠自己的劳动来满足自身随时发生的需要。饿了便到森林去打猎;衣服坏了,便剥兽类的皮革来穿;房屋破了,便就近伐取树枝草皮,尽其所能,加以修茸。
  在彻底实行分工之后,一人自己劳动的产物,便仅能满足自身随时发生的需要的极小部分。其他大部分需要,必得仰赖他人劳动的产物来供给。这种产物必由购买而得。购买的手段即是他自己的产物,或者说,他自己产物的价格。但在购买以前,不仅自己劳动的产物要已经作成,还要已经卖掉,所以至少在这两件事情能够办到以前,必须先在某个地方储有各色各样的货物,足以维持他的生活,并提供材料和工具供他使用。例如织匠在织物尚未作成、尚未卖掉以前,要不是在自己手中或他人手中有所蓄积,足以维持他的生活,并给他提供材料和工具,他就织不出任何东西。很明显,这种储蓄非在他开始从事这项职业很久以前完成不可。
  按照事物的本性,资产的储蓄,必须在分工以前。预蓄的资产愈丰裕,分工就能按比例地愈细密,而分工越细密,同一数量工人所能加工的材料,就能按更大的比例增加。每个工人所担任的操作,既渐趋简单,便有各种新机械发明使操作更为简便迅速。所以,当分工进步了的时候,雇用工人数目不变,所必须预先储有的食物供应,要和在分工没有这样进步时相同;而必须预先储蓄的材料和工具,却要比在分工没有这样进步时所需要的来得多。况且,一种行业分工越是细密,它的工人人数往往越是增加;更确切地说,使他们分工能够越来越细密的,就是他们人数的增加。
  要这样大大改进劳动生产力,预蓄资财是绝对必要的。而这种蓄积,亦自然会导致这种改进。投资雇用劳动的人,自然希望投资方法能够尽量产出最大量的产品。所以,对工人职务的分配,必努力期其适当;在能够发明或购买的限度内,他所备置的机械,必努力期其精良。但在这两方面,他的能力怎样,往往要看他能有多少资产,看他能雇多少工人。所以,在每一国家里,不仅产业的数量随着举办产业的资财的增加而增加,而且,由于资产增加的结果,同量产业所能生产的产品亦会大增。
  我在本篇所要说明的是:资产的性质怎样,资产蓄积对各种资本的影响怎样;资本用途不同,其影响又是怎样?本篇共分五章 。我们知道,一个人或一个大社会的资财,自然会分成几个部门,所以在第一章 ,我要说明什么是这些部门。我们把货币看做社会总资财的一个特殊部门,所只在第二章 ,我要讨论货币的性质和作用。积为资本的资产,或由所有者自己使用,或贷与他人使用,所以在第三章 和第四章 ,我要就这两种情形加以讨论。第五章 所要讨论的,是资本的不同用途,对国民产业量及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量,会直接发生什么不同的影响。

第一章 论资产的划分

一人所有的资财,若仅足维持他数日或数周的生活,他很少会想从这笔资财取得收入。他将慎之又慎地消费它,并且希望在用完它之前,能依靠自身的劳动,取得一些东西来作补充。在这场合,他的收入完全来自他的劳动。各国贫穷劳动者大部分就是过这种生活。
  他所有的资财,如足够维持他数月或数年的生活,他自然希望这笔资财中有一大部分可以提供收入;他将仅保留一适当部分,作为未曾取得收入以前的消费,以维持他的生活。他的全部资财于是分成两部分。他希望从以取得收入的部分,称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供目前消费,其中包含三项东西:(一)原为这一目的而保留的那部分资财;(二)逐渐得来的收入,不论来源如何;(三)用以上两项于以前买进来但至今尚未用完的物品,如被服、家具等等。为目前的消费而保留的资财,或包含三项之一,或三项之二,或三项全有。
  对投资者提供收入或利润的资本,有两种使用方法。
  一,资本可用来生产、制造或购买物品,然后卖出去以取得利润。这样使用的资本,在留在所有者手中或保持原状时,对于投资者不能提供任何收入或利润。商人的货物,在未卖出换得货币以前,不能提供收入或利润;货币在未重新付出换得货物以前,也是一样。商人的资本不断以一个形态用出,以另一个形态收进;而且也只有依靠这种流通,依靠这种继续的交换,才有利润可图。因此,这样的资本可称为流动资本
  二,资本又可用来改良土地,购买有用的机器和工具,或用来置备无须易主或无须进一步流通即可提供利润的东西。这样的资本可称为固定资本。
  不同职业所必需的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之间的比例,极不相同。
  譬如,商人的资本便全然是流动资本。他简直无需使用机器或工具,除非把商店或堆栈看做机器或工具。
  手工业者和制造者的资本,一部分就须固定在工具上。不过,这部分的大小,各业不同,有的行业很小,有的行业很大。裁缝业者除了一包针外,不需别种工具。制鞋业者的工具比较值钱些,但多得有限。织布业者与制鞋业者比较,工具就贵得多了。但是,这一类手工业者的资本,大部分是流动的,起初或作为工人工资而流出,或作为原材料价格而流出,然后再从产品价格流入,其中含有利润。
  在别种事业,就需要大得多的固定资本了。譬如,一个大铁工厂,要设置熔铁炉、锻冶场、截铁场,非有极大经费不可。至若开采煤矿所需的吸水机以及其他各种机械,所费还要多。
  就农业家说,用于购买农具的资本是固定的;用于维持工人与支付工资的资本是流动的。前者他保管在手中从而获取利润,后者他支付出去从而获取利润。耕畜的价格或价值,和农具一样,可称为固定资本;饲养牲畜的费用,和维持工人的费用一样,可称为流动资本。农业家获取利润的方法,一为保有耕畜,一为支付饲养牲畜的费用。但只售卖为目的,非以代耕为目的的牲畜,其购买费和饲养费,却都应归入流动资本之内。在这里,农业家靠出卖牲畜以取得利润。在生产牲畜的国家,非以代耕或贩卖为目的,而是以剪毛、挤乳、繁种以求利润为目的而买入的羊或牛,应当称为固定资本;在这里生利的方法在于保有它们。它们的维持费是流动资本;在这里,生利的方法在于付出维持费。赚回维持费的时候,维持费的利润及牲畜全部价格的利润,都会在羊毛价格、产乳价格、繁种价格上,提供出来。种子的全部价值,亦可称为固定资本。种子虽往返于土地与谷仓之间,但未更换主人,所以没有真正地流动过。农业家获取利润,不是靠出售种子,而是靠种子孳生产品。
  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的总资财,即是其至体居民的资财,所以,亦自然分作这三个部分,各有各的特殊作用。
  第一部分是留供目前消费的,其特性是不提供收入或利润。已由消费者购买,但尚未完全消费掉的食品、衣服、家具等物,属于这一类。仅供居住的国内房屋,也是这个部分中的一个部分。投在房屋上的资财,如该屋是由其所有者自住,那末,从那时刻起,即失去资本的作用,就是说,它对屋主不提供任何收入。这样的住屋,虽然象衣服、家具一样对他很有用,但也象衣服、家具一样,不能给他提供收入。它只是费用的一部分,不是收入的一部分。租屋与人,可以取租,但房屋本身不能生产任何东西,租户仍须从劳动、资本或土地上所得的收入来付租金。所以,对于屋主私人,它虽提供收入,因而有资本作用,但对社会公众,则不提供收入,不能有资本作用。它丝毫不能增加全体人民的收入。同样,衣服和家具,有时亦可提供收入,从而对特殊个人有资本作用。化装舞会盛行的地方,就有人以出租化装衣服为业,租期一夜。家具商人常常论月或论年出租家具;葬仪店往往论日论星期出租葬仪品。还有许多人出租备有家具的房屋,不仅收取房租,还收取家具租。总之,这种租借事件随地都有。但由出租此种物品而得来的收入,归根结底总是出自别种收入来源。此外,尚有一事须加以注意,即无论就个人说或就社会说,在留供目前消费的各种资财中,消费最慢的是投在房屋上的那一部分。衣服可穿用数年,家具可使用五十年或一百年,但建筑坚固、保护周全的房屋,却可使用好几百年。不过房屋虽要好久时间才会消耗掉,但它仍是供目前消费的资财,和衣服、家具一样。
  第二部分就是固定资本。其特性是不必经过流通,不必更换主人,即可提供收入或利润。其中主要包含四项:
  第一,一切便利劳动和节省劳动的有用机器与工具。第二,一切有利润可取的建筑物,如商店、堆栈、工场、农屋、厩舍、谷仓等。这类建筑物,不仅对出租房屋的屋主提供收入,而且对纳租的人也是获取收入的手段。这种建筑物和住屋大不相同。这是营业上的用具,也应该视为营业上用具。第二,用开垦、排水、围墙、施肥等有利可图的方法投下的使土地变得更适于耕作的土地改良费。改良的农场好象有用的机器,可以便利劳动,节省劳动;它使投资者投下的等量流动资本能提供大得多的收入。这两者是一样有利的,但机器较易磨损,而改良的土地却比较耐久。农业家除了按照最有利的方法,投下耕作所必须投下的资本以外,对于土地简直用不着什么修缮。第四,社会上一切人民学到的有用才能。学习一种才能,须受教育,须进学校,须做学徒,所费不少。这样费去的资本,好象已经实现并且固定在学习者的身上。这些才能,对于他个人自然是财产的一部分,对于他所属的社会,也是财产的一部分。工人增进的熟练程度,可和便利劳动、节省劳动的机器和工其同样看作是社会上的固定资本。学习的时候,固然要花一笔费用,但这种费用,可以得到偿还,兼取利润。
  第三部分是流动资本。其特性是要靠流通、耍靠更换主人而提供收入。它也包含四项:
  第一,货币。赖有货币,其他三项才能周转而分配给真正的消费者。第二,屠户、牧畜家、农业家、谷商、酿酒商等人所有的食品,他们出售这种食品,可以获得利润。第三,还在耕作者、制造者、布商、木材商、木匠、瓦匠等人手中的衣服、家具、房屋三者的材料。这些材料是否是纯粹的原料或半加工的材料,可以不问;只要未曾制成衣服、家具或房屋,即属于这项。第四,已经制成,但仍在制造者或商人手中,未曾卖给或分配给真正消费者的物品,例如锻冶店、木器店、金店、宝石店、瓷器店以及其他各种店铺柜台上陈列着的制成品。这样,流动资本包含各种商家手里的食品、材料、制成品及货币。食料、材料、制成品的流转和分配,都须有货币。不然就不能到达最后使用或消费它们的人手中。
  这四项中,有三项——食品、材料、制成品——通常在一年内,或在较一年为长或短的期间内,会由流动资本变成固定资本,或变成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
  固定资本都是由流动资本变成的,而且要不断地由流动资本来补充。营业上一切有用的机器工具,都出自流动资本。流动资本提供建造机器的材料,提供维持建造机器的工人的费用。机器制成以后,又常须有流动资本来修理。没有流动资本,固定资本不能提供任何收入。工作所用的材料,工人生存所赖的食料,都出自流动资本。没有流动资本,即使最有用的机器工具,亦不能生产一点东西。土地无论怎样改良,没有流动资本,亦不能提供收入。维持耕作和收获的工人,也非有流动资本不可。
  固定资衣和流动资本,具有同一目的,也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使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不致匮乏,而且能增加。人民的衣食住,都仰给于这种资财。人民的贫富,亦取决于这两种资本所能提供的这项资财是丰饶还是贫乏。
  为了补充社会上固定资本和供目前消费的资产,需要不断从流动资本中抽出大部分,所从流动资本亦须有不断的补充。没有这种补充,流动资本不久就会干竭。这种增什有三个主要来源,即土地产物、矿山产物、渔业产物。达三个资源不断供给食料和材料。其中有一部分通过加工制为完成品。正是由于这种供给,从流动资年抽出的食料、材料、完成品,才有了新的补充。此外,还必须从矿山采取所需要的维持和补充用来作为货币的金属。在普通情况下,货币虽无须从流动资本抽出来作为固定资本或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但像其他东西一样,货币难免磨损,难免输往外国,所以仍须不断加以补充,不过数量小得多罢了。
  土地、矿山和渔业都需要有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来经营;其产物,不仅要偿还这样投下的资本,益以利润,还要偿还社会上一切其他资本,益以利润。制造者每年消费的食品和材料,山农民年年为之补充;农民每年消费的工业品,由制造者年年为之补充。这两个阶级同,虽很少以制造品和农产品互相直接交换,但他们之间年年进行交换的实际情况,却就是如此。我们知道,农民所有的是谷物、牲畜、亚麻、羊毛;他所要的是衣服、家具、工具。买谷物、牲畜、亚麻、羊毛的人,不见得就是卖衣服、家具、工具的人。所以农民先用原生产物换取货币;有了货币,他就可随地购买他所需要的制造品。经营渔业和矿业的资本,亦至少有一部分由土地来补充。从水里捕鱼,从地里掘矿,都少不了地面上的产物。
  在它们自然生产力大小相等的场合,土地、矿山和渔场的产额,都和投资数量的大小与资金用法的好坏成比例。在资本数量相等,投资方法又同样适当的场合,它们的产量就和它们的自然生产力的大小成比例。
  在一切生活比较安定的国家里,有常识的人,无不愿用可供他使用的资财来求目前享乐,或求未来利润。如是用来求目前享乐,那它就是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如是用来求未来利润,那未求利润的方法,不是把资财保留在手里,就是把资财花用出去。在前一场合,它是固定资本;在后一场合,它是流动资本。在生命财产相当安全的场合,一个人如果不把他所能支配的一切资财(不管是自有的或借入的)用于这些用途之一,说他不是疯狂,我是不能相信的。
  如果不幸,国家专制,君主暴虐,人民财产随时有受侵害的危险,那末,人民往往把资财的大部分藏匿起来。这样,当他们所时肘刻刻提防的灾难一只临头的时候,他们就可随时把它带往安全地方。据说,在土耳其,在印度,并且我相信在亚洲其他各国,都常有这种事情。在封建暴虐时代,我国似乎也有过这种情形。发掘的宝物,当时被视为欧洲各大国君主的一项大收入。凡埋藏地下、无从证明属于谁的物品,概视为国王所有,非得国王特令恩准,那就既不属于发现者,亦不属于地主。此种宝藏,在当时极受重现。当时的金银矿产亦复如此。倘非明令特许,金银矿产并不包含在普通土地所有权之内。随意开采是不行的。但铅、铜、锡、煤各种矿山,因比较不重要,所以听任人民开采。

第二章 论作为社会总资产的一部门或作为维持国民资本的费用的货币

在第一篇,我曾指出:因为商品的生产和上市,曾经使用劳动、资本与土地,所以大部分商品的价格都分解为三个部分,其一为劳动工资,其二为资本利润,其三为土地地租。诚然,事实上有些商品的价格,仅由两部分构成,即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甚至还有极少数商品的价格,单单由一部分构成,即劳动工资。但无论如何,商品价格终归成为上述那三个部分中的一个或全部。不归于地祖也不归于工资的部分,必归于利润

就各特殊商品分别论述,情形已如上述,就构成全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全部商品而总括论述,情形亦必如此。我在第一篇说过:一国年产物的总价格或总交焕价值,亦必分解为这三个部分而分配于国内各居民。不是作为劳动工资,不是作为资本利润,就是作为土地地租。

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全部价值,虽如此分归各居民,而成为各居民的收入,但是,好象个人私有土地的地租可以分为总地租和纯地租一样,国内全部居民的收入,亦可分为总收入和纯收入。

个人私有土地的总地租,包合农业家付出的一切;在总地租中,减去管理上、修缮上各种必要费用,其余留给地主支配的部分,称为纯地租。换言之,所谓纯地祖,就是在不伤害其财产的条件下可留供地主目前消费的资财,或者说,可用来购置衣食,修饰住宅,供他私人享乐的资财。地主的实际财富,不视其总地租的多寡,而视其纯地租的多寡以为定。一个大国全体居民的总收入,包含他们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在总收入中减去维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费用,其余留供居民自由使用的便是纯收入。换言之,所谓纯收入,乃是以不侵蚀资本为条件,留供居民享用的资财。这种资财,或留供目前的消费,或用来购置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娱乐品等等。国民真实则富的大小,不取决于其总收入的大小,而取决于其纯收入的大小。
  很明显,补充固定资本的费用,决不能算在社会纯收入之内。有用的机器,必待修补而后能用;营业上的工具,必待修补而后能工作;有利可图的房屋,必待修缮而后有利可图。这种修茸所必要的材料,只及把这种种材料制为成品所需要的劳动产品,也都不能算作社会上的纯收入。固然,这种劳动的价格,也许会成为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因为从事此种劳动的工人,可能要把工资的全部价值作为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但就别种劳动说,那就不仅劳动的价格归入这种资财,而且劳动的产品,也归入这种资财;劳动的价格归入工人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劳动的产品则成为别人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别人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都由工人的劳动而增加。

固定资本的目标,在于增加劳动生产力,换言之,在于使同一数目的工人能够完成多得多的工作设备完全,有必要的建筑物、围墙、水沟、道路等等的农场,和没有这些设备的农场比较,即使广狭相等,肥瘠相等,劳动人数相等,役畜数目相等,所获产物也必多得多。有最精良机器设备的厂坊,和工具不这么完备的厂坊比较,虽所雇工人的人数相等,出产量亦一定会大得多。适当地花在固定资本上面的任何费用,一定都能很快地带回很大的利润,而且年产物价值由此而来的增加,会比这类改良物所必要的维持费大得多。不过这种维持费,要动用这种年产物的一部分。原来可直接用只增加食品、衣料、住所以及各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材料和人工,就有一部分改作他用。这新的用途当然是很有利的,但与原来的用途不同。因此我们说,机械学的改良,使同一数目的工人,得以较低廉较简单的机器,进行同量的工作,这委实是社会的福利。从前比较昂贵复杂的机器,其修补常须费去一定数量的材料和人工。现在机器改良了,这一定数量的材料和人工,可以节省下来,再凭借某种机器的力量,用来增加产品的数量。譬如,大制造厂主原来每年须以一千镑作为机器修理费,现在,倘使能够把修理费成为二百镑,其余五百镑出可用以增购材料,增加工人。这样,帆器产品的数量,自然会增加起来。产品增加了,由此种产品而产生的社会福利,亦跟着增加。
  在一个大国,固定资本的维持费,可与私有土地的修理费相比。保持土地产物,从而保持地主的总地租和纯地租的数额,都常须有修理费。但当措施得宜,修理费减少,而产物并不减少时,则总地租至少依旧不减,而纯地租则一定会增加起来。

       但是,固定资本的维待费,虽然不能列在社会纯收入之内,但流动资本的维持费,却不能与此并论。流动资本包含四部分,即货币、食料、材料、制成品。我们说过,后三部分,经常由流动资本中抽出,变作社会上的固定资本或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凡不变为固定资本的消费品,就变作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而成为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所以,维持这三部分流动资本,并没从社会纯收入抽出任何部分的年产物,只维持固定资本,才需要从社会纯收入中抽出一部分年产物。
  就这点看,社会流动资本便与个人流动资本不同。个人的流动资本,决不能算作个人的纯收入;个人的纯收入全由他的利润构成。但社会流动资本,虽由社会内各个人的流动资本合成,但不能因此便说社会流动资本绝对不是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商店内存的货物,虽然不是商人自己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但可以是别人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由别种财源取得收入的他人,可经常以该收入补还商人的货物的价值,以及偿付商人的利润。商人的资本不会减损,享用者的资本办不会减损。

       因此,社会流动资本中只有一部分,其维持会减少社会纯收入。这一部分就是货币。
  货币虽为流动资本的一部分,但就它对社会收入的影响说,它和固定资本是很相象的。
  第一,营业上使用的机器和工具的建造与维持,是需要一项费用的。这项费用,虽然是社会总收入的一部分,但是从社会纯收入中扣除下来的。货币亦然。货币的收集与弥补,亦需要一项费用,这种费用虽然是社会总收入的一部分,但也是从社会纯收入中扣除下来的。货币是商业上的大工具,有了它,社会上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娱乐品,才得以适当的比例,经常地分配给社会上各个人。但它是非常昂贵的工具。这昂贵工具的维持,必须费去社会上一定数量极有价值的材料即金银和一定数量极其精巧的劳动,使其不能用来增加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即不能用来增加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
  第二,无论就个人说或就社会说,构成固定资本的营业上使用的机器和工具,都不是总收入或纯收入的一部分。货币亦然。社会的全部收入,虽赖货币能经常分配给社会各成员,但货币不是社会收入的一部分。货币只是货物借以流通的轮毂,而和它所流通的货物大不相同。构成社会收入的只是货物,而不是流通货物的轮毂。计算社会总收入或纯收入时,必须从每年流通的全部货币与全部货物中,减去货币的全部价值,一个铜板也不能算在里面。
  这个议论会使人觉得有些诡辩或有疑问,只因所用文字暧昩不明;如果解释适当,理解无误,那几乎是自明的。

        我们说一定数额货币时,有时指的仅是货币内含的金块,有时又暗暗地指这数额货币所能换得的货物,即指因占有这数额货币而取得的购买力。譬如,我们说英国的通货计一千八百万镑时,我们的意思不过说,据某作家计算或设想,英国现今流通志这么多金块。但若说某甲年收入五十镑或一百镑时,我们通常所指的,不仅是他每年可收入的金块量,而已是他每年可以购买或可以消费的货物的价值。我们通常用这句话来表示他是怎样生活,或者说,他应该怎洋生活,换言之,他所能享受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就数量说,就质量说,该是怎样?
  我们说一定数额货币,意思不仅指这数额货币内含的金块,内中还暗指这一数额货币所能换得的货物,所只,在这场合,这数额货币所表示的财富或收入,决不能同时等于这两种价值,却只能等于二者之一。仅与其说等于前者,无宁说等于后者;与其说等于货币,无宁说等于货币所值。设某甲每星期领养老金一几尼,一星期内,他可用这一几尼购买一定数量的生活品。便利品、娱乐品。他每星期的真实收入,换言之,他的真实财富,即和这数量的大小成比例。他每星期的收入,决不能同时与一几尼相等,又与这一几尼所能购买的货物相等。它只等于二者之一。事实上,与其说等于前者,无宁说等于后者;与其说等于这一几尼,无宁说等于这一几尼所值。

      如果这人的养老金,不以金付给,却每星期付以一几尼的票据一纸,很明显,他的收入,与其说是这一片纸,无宁说是这一片纸所能换得的物品。一个几尼,亦可以看作一张票据。有了这张票据,可以向邻近各个商人,支取一定数量必需品和便利品。构成取得这些物品的人的收入的,与其说是余块,无宁说是他因占有这个几尼而能够换得的货物。如果这一个几尼竟然不能换得什么物品,那它的价值,就象对破产者所开的票据,同样没有价值。
  一国全体居民每星期或每年的收入,虽然都可以是,而且实际也是,由货币支付,但无论如何,他们真实财富的大小,他们全体每星期或每年的真实收入的大小,总是和他们全体用货币所能购买的消费品最的大小成比例。这样,他们全体收入的全部,显然不能又等于这货币,又等于这消费品,而只等于这两价值之一,与其说等于前一价值,无宁说等于后一价值

        我们常用一个人每年领受的金额,来表示这个人的收入。但所以如此,只因为这个金额,可以支配地的购买力,换言之,可以支配他每年所能取得的消费品的价值。我们仍然认为,构成他的收入的,是这种购买力或消费力,而不是含有这种力量的金块。
  如果就个人说,情形已经十分明白,那末,就社会说,情形还更明白。一个人每年领受的金额,往往恰好等于他的收入;亦即国此故,他所领受的金额,最能简切明白表示他收入的价值。但流通在社会间的金额,决不能等于社会全体人员的收入。同一几尼,今日付甲,作为甲的养老金,明日可付乙,作为乙的养老金,后日又可付丙,作为丙的养老金。所以在任何国家,年年流通着的金额,和年年付出的养老金比较,价值都要小得多。但购买力,换言之,由陆续付出的全都养老金陆续买进的全部货物,和这全部养老金比较,却总具有同样的价值;同样,全体领取养老金的人的收入,也必定与这全部养老金具有同样的价值。构成社会收入的,决不是金块;社会上所有的金块,其数量比它的价值要小得多。构成社会收入的,实是购买力,是那些辗转在各个人手中流通的金块陆续购得的货物。

        货币是流通的大轮毂,是商业上的大工具。像一切其他职业上的工具一样,那是资本的一部分,并已是极有价值的一部分,但不是社会收入的一部分。把收入分配给应得收入的人,固然是靠了铸币内含金块的流通,但那金块,决不是社会收入的一部分。
  最后,构成固定资本的机器和工具,还有一点类似货币那一部分流动资本。建造和维持机器的费用的节省,若不减损劳动生产力,就是社会纯收入的增进。同样,收集和维持货币这一部分流动资本的费用的节省,亦是社会纯收入的增进。
  固定资本维持费的节省,为什么就是社会纯收入的增进,这问题,是够明白的,而且我们曾作出局部的解释。企业家的全部资本,必然会分作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在资本总额不变的场合,二者互相消长,乃势所必然。这部分越小,那部分就越大。提供材料,支给工资,推动产业的,是流动资本。所以,固定资本维持费的节省,若不减损劳动生产力,就一定会增加推动产业的基金,从而增加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

         以纸代金银币,可以说是从低廉得多的一种商业工具,代替另一种极其昂贵的商业工具,但其便利,却有时几乎相等。有了纸币,流通界无异使用了一个新轮,它的建立费和维持费,比较旧轮,都轻微得多。但它怎样作流通的轮毂,怎样可增加社会的总收入或纯收入呢,个中理由,人们还不甚明了,所以,需要进一步的说明

        纸币有好几种,各不相同;银行的流通券,是最普通的,最合用的。一国人民若相信某银行家资产雄厚,行为诚实,处事谨慎,换言之,相信他有随时兑换现金的能力和意思,那银行家发行的钞票,便可在社会上通用,无异于金币银币。

假设某银行家,以十万镑期票,借给他的顾客,这种期票,既然和货币有同等作用,所以,债务人自当偿付利息,象借入货币一样。这利息,便是银行家得利的来源。发出去的期票,固然有一部分会不断回来兑现,但总有一部分不断在社会上流通。所以,他发出去的期票,虽然是十万镑,但有二万镑金银币,常常足够应付不时的需要。这样,这种期票的发行,使二万镑金银币可收十万镑金银币的功用。同一数量消费品的交换,同一数量消费品的周转和分配,可通过这十万镑期票而实现,和通用十万镑金银相同。因之,国内流通用途,可省八万镑的金银。假设国内银行林立,都依达办法经营,那末,这时流通国内货物所需的金银,就不过等于没有这期票时代所需的五分之一了。

        让我们假设,某个国家某个时代的通货总共为一百万镑,这个数目已够流通国内全部年产物。再让我们假定,后来因为银行林立,发行兑现的期票一百万镑,而在金柜内保留二十万镑,以应不时的需耍。这样,在流通界就有了八十万镑金银币,和一百万镑期票,总共一百八十万镑了。但国内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流通、周转和分配,原来只需要一百万镑;现在,银行的作用又不能马上增加国内年产物数额。所以,在有银行作用以后,流通国内年产物,一百万镑仍是足够的。待售待买的货物量照旧,用以买卖的货币量,亦自然可以照旧。流通的渠道——如果这名称适当——自必完全照旧。一百万镑,就足以充满渠道了。逾这限度,灌注下去,势必溢而旁流。现在,我们灌注下了一百八十万镑了。八十万镑定然会溢流出米,这数额是国内流通界所容纳不下的。但是,国内不能容纳的数目,置之不用,又未免损失太大。因此,一定会把它送到外国去寻求在本国寻求不到的有利用途。不过,纸币是不能送到外国去的,国为外国离发行银行远,离可使用法律强迫其兑现的国家远,所以,纸币在外国是个能通用的。送到外国去的,一定是八十万镑金银。国内流通的渠道,以前由一百万镑金银充满,现在,却将由纸币一百万镑充满了。
  这巨量金银送往外国,决不是无所为的,决不是送给外国作礼物的。它的外流,定然会换进一些外国货来,供本国人消费,或转卖给别国人民消费。假使运金银的人是甲国人民,他们现今用这巨量金银,购乙国货物,供两国人民消费。他们所经营的,就是所谓贩运贸易。由此获得的利润,当然是甲国纯收入的增进。所以,这巨量的金银,就象新创的基金一样,可用以开办新的事业。国内事业,现由纸币经营,金银就移转过来,作为这种新事业的基金。
  如果他们用这巨量金银,购外国货物,来供本国消费,那买进来的货物,不是()游惰阶级消费的货品,如外国葡萄酒、外国绸缎等等,就一定是(二)更多的材料、工具和食料等,从而维持和雇用更多的勤劳人民,这些人民再生产出他们每年消费的价值,外加利润。
  如果用于前一途径,就无异鼓励奢侈,增加消费,而不增加生产,不增加维持这项消费的固定基金,对社会无论就那一点说,都是有害的。
  如果是用于后一途径,却可鼓励勤劳,虽然会增加社会上的消费,但也会提供维持这项消费的固定资金。消费者会把每年消费的价值,全都再生产出来,同时提供利润。社会上的总收入,换言之,社会上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势将增加起来,其增加的数量,等于工人对加工材料所增加的全部价值。社会的纯收入,也必然增加,其增加的数量,等于上述价值减去这些工人使用工具机械所需要的维持费后剩下的价值。
  由于银行作用而被排往外国的金银,假如是用来购买本国消费的外国货物,就有大部分是,而且一定是,用来购买第二类货物。这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几乎是必然的。固然,也何这详的人,他们的收入虽没有增加,却忽然大挥霍起来,但我相信,世界上,决没有一个阶级,全是这么办。谨慎从事,固然不能望于人人,但至少,一个阶级,总有大多数人不侈靡,不乱花钱,这大多数人的行为,总能奉行谨慎的原则。至于那般游惰者,作为一个阶级,他们的收入,既不能由于银行的作用而增加毫米,所以,除了少数实际的例外,他们这一阶级的费用,亦不能由于银行的作用而增加。游惰阶级对外国货物的需求,是照旧的,或者大概照旧。由于银行作用而排往外国购买外国货物以供本国消费的货币,亦只有一极小部分,是用来购买这般人需用的物品。其中大部分当然是用来振兴实业,不是用来奖励游惰。

       我们计算社会流动资本所能推动的劳动量时,常须记着一件事情,那就是,在社会流动资本中,仅可计算食料、材料、制成品三项。而由货币构成,仅用以实现这三项流通的部分,必须减去。推动产业,需要三件东西,即材料、工具和工资。材料是工作的对象;工具是工作的手段;工资是工人作工的目的。货币既不是工作的材料,亦不是工作的工具;工资虽普通用货币支付,但工人的真实收入,并非由货币或金块构成。构成工人真实收入的,是货币的价值,或者说,是金块所能换得的货物。

       一定数量资本所能雇用的劳动量,显然等于该资本能供给以材料、工具以及适应于工作性质的维持费的工人的数量。购买材料工具和维持工人,固然少不了货币,但该资本全部所能履用的劳动量,无疑不能同时等于用以购买的货币和被购买的材料、工具、食料。而只等于这两价值之一,与其说等于前者,无宁说等于后者。

       以纸币代金银币,则全部流劝资本所能提供的材料、食料和工具,必按所代金银的全价值而增加。流动和分配轮毂的全部价值,现在被加在本来靠它而流通的货物的价值上面。这件事,有些象某个大工厂厂主的处境。由于机器的改良,他舍弃旧机器不用,把新旧机器价格之差额,加入流动资本,即加入作为购置材料、支付工资的基金。
  一国流通的货币,对于靠它而流通的货物的价值,究竟保持着什么比例,也许没有确定的可能。有人说是一比五,又有人说是一比十,一比二十,一比三十。但是,货币对年产物全部价值所持的比例,无论怎样微小,在年产物中,只有一部分,常常是一小部分,指定用作维持产业的基金,但货币对这一部分年产物所持的比例,总该不小。如果以纸币代替,流通所需要的金银量减少到等于原先的五分之一,那末,其余那五分之四,若有大部分是加在维持产业的基金内,那当然会大大增加产业的数量,因而会大大增加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

         晚近二三十年来,苏格兰几乎所有大都市,都设立许多银行,甚至穷乡僻壤,有时也如此。这种银行作用的结果,正如上述。国内事业,几乎完全用纸币周转;一切种类的购买和支付,亦都凭借纸币。除了兑须二十先令的钞票外,银币很少见到,金币尤其少见。银行林立,虽未免良莠不齐,以致议院有立法制裁的必要,但国家曾因银行设立而得莫大利益,却无可违言。我听说:格拉斯戈自银行创立以来,十五年间,商业竟已加倍。苏格兰的商业,自两公立银行(一名苏格兰报行,1693年国会议决创立;一名皇家银行,以国王敕令设立于1727年)在爱丁堡创立以来,就不只加了四倍。在这个短期内,苏格兰一般的商业,格拉斯戈的商业,是否这样增进,我不敢自作聪明,妄加断议。若果如此,则如此巨大的进展,似乎不能尽归功于银行的设立,或许还有别种原因。不过,说苏格兰这个时期的工商业大有增进,并且说银行设立,就是它们增进的一个大原因,总不见得错误。

在1707年英格兰和苏格兰合并前在苏格兰境内流通而在合并后不久拿到苏格兰银行再铸的银币价值,为四十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七镑十先令九便士。关于金币,则无可稽考。但据苏格兰造币厂旧帐簿所录,似乎每年鼓铸的金的价值,略多于银。当时有许多人惟恐银一入苏格兰银行即不能复为己有,所以有许多银币,始终没有拿到苏格兰银行去;此外,还有若干流通的英格兰铸币,亦未曾缴进去。所以,未合并前,苏格兰通用的金银币价值,合计不下于一百万镑。这数额似乎构成当时苏格兰全部的通货,因为当时苏格兰银行虽没有竞争者,它的钞票发行不少,但在全部通货中,仅占极小部分。现在苏格兰的全部通货,估计当不下二百万镑,其中金银币大概不过五十万镑。但是,苏格兰的金银币虽是大减了,它的真实财富,它的繁荣,却丝毫未受损害。反之,农工商各业的发达,是很明显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增加,亦很明显。
  银行发行钞券的主要方法,是贴现汇票,换言之,是垫付货币,收买未满期的汇票。汇票不等期满,即可持票往银行预贷现金。银行方面,就计算到期应收的利息,在全部贷额中扣除。到期后,汇票的兑付,既可偿还银行预贷出去的价值,还会带来利息形式的纯利润。银行贴现汇票,是以本银行发行的钞券支付,并不是以金银支付。银行家可以根据经验,在可能范围内,尽量把钞券垫付出去,所以,他所能贴现的汇票金额,可以加多,他在利息方面所能获得的纯利益,亦自然加多了。
  苏格兰的商业,今仍不甚繁荣,在上述两银行创立时,尤不足道。如果该两银行单单经营汇票的贴现,营业必甚寥寥。所只,它们发明另一方法来发行信用券,即所谓现金结算法。随便那一个人,只要他找得到两个有确实信用并有确实地产的保证人担保,并允在银行要求偿还时即如数还清所借金额及其法定利息,就可向银行商借一定数额的款项如二千镑或三千镑。我相信,这种贷放方法,世界各处银行都有。但据我所知,苏格兰各银行所接受的还款条件特别简易。这也许是他们银行营业旺盛、国家得益深厚的主要原因。

       在苏格兰,凡具有上述信用条件向银行按照这个方法借到比方说一千镑的人,可以随时分期还款,有二三十镑就可付还一次。银行方面就以每次收款的日期起,至全数偿清的日期止,计算每次所收回的数额,并在全部金额的利息中,减少相应数目的利息。各种商人,各种实业家,都觉得这种方法很便利,因而乐于助长银行的营业,不但在一切支付上都欣然接受银行钞票,并劝人接受。在顾客商借货币时,银行大都以本银行的钞票付给。商人以钞票购买制造者的货物,制造者以钞票购买农业家的食料、材料,农业家以钞票付给地主作为地租,地主以钞票付给商人购买各种便利品、奢侈品,商人最后又把钞票还给银行,来抵销借款。因之,全国银钱来往,几乎无往不用钞票。银行营业,自然就旺盛了。
  赖有现金结算法,商人们得推广营业,而不致有危验。假设有两商人,一在伦敦,一在爱丁堡,所经营的营业相同,所投下的资本相等。爱丁堡商人因有现金结算法,所只营业规模能够搞得较大,人员能够用得较多,而不致有危险。伦敦商人则因无现金结算法,常须在自己金柜内或在银行金柜内(那自然没有利息)保有巨额货币,只应付不断的索讨赊购贷款的要求。假定常须保有五百镑,那末,和不需常常保有现金五百镑滞财的场合比较,堆栈内货物的价值,就会少五百镑。假设商人保有的存货普通每年脱售一次,这时候,与无需保有滞财的场合比较,他就困为常须保有五百镑滞财,所得而脱售的货物,总少五百镑的价值。在这场合,他每年的利润,他所能雇用以办理销售事务的工人,都必定比他能多卖五百镑货物的场合少。反之,爱丁堡商人,无须保有滞财来应付这种不时的需要。万一遇有急需,他可由现金结算法,向银行借钱来应付,以后,接续有售卖,即以所得货币或纸币,逐渐偿还银行借款。与伦敦商人比较,他可用同量资本,囤积较多量货物,而无危险。因之,他给自己赚取更大的利润,给那些为市场提供货物的劳动人民以更多的就业机会。国家因之得利不小。
  固然,英格兰银行通过贴现汇票所给予英格兰商人的便利,可等于现金结算法给与苏格兰商人的便利,但要记住,苏格兰商人也可向银行贴现汇票,和英格兰商人一样容易。而除了贴现期票,苏格兰银行还有现金结算法,故于商人尤为便利。
  任何国家,各种纸币能毫无阻碍地到处流通的全部金额,决不能超过其所代替的金银的价值,或(在商业状况不变的条件下)在没有这些纸币的场合所必须有的金银币的价值。例如,苏格兰通用的纸币,假设最低的是二十先令纸票,那末,能在全苏格兰流通的这项通货其总额决不可超过国内每年交易二十先令及二十先令以上的价值的交易通常所需的金银的数额。如果超过了这个总额,那过剩的部分,既不能行于国内,又不能输往国外,结果,会马上回到银行去,兑换金银。得钞票的人民,立即觉得他们所有的钞票,超过国内交易所需。他们既然不能把纸币送往外国,当然,马上会持向银行,要求兑现。因为,过剩的钞票,一经换作金银,输往国外,很容易就有用处;在钞票还是钞票的肘候,却一点用处也没有。总之,过剩的额数,将全数回到银行兑现,如果银行对兑现表现困难或迟缓,回到银行去的钞票,还会更多。由此而起的惊疑,必然会使兑现要求,更紧张起来。

       各种企业的经营,都少不了经费。房租、用人、办事员、会计员等的工资,在各种企业中都是不可少的。除了这各项,银行特有的费用,可分为两类:第一,金柜内,常须储存无利息可得的巨额货币,以应付持票兑现的不时要求。第二,因应付不时要求而将干竭的金柜,须时时补充。如果,银行发行纸币过多,超过国内流通的需要,不能流通的过剩的额数,不断转来兑现,在这情况下,银行的金柜,不但要按纸币过剩的比例增加储存的金银,而且要按更大的比例增加储存的金银,因为纸币的归来,其速度比发行过剩额的扩大快得多。所以,银行第一项特别用费的增加,不仅要按非得已的兑现增加的比例而增加,而且要按更大的比例增加。此外,此种发行过度的银行,虽应有较充实的金柜,但其金柜的干竭,却一定比在发行谨慎的情况下快得多。因此,对于金柜的补充,常须作不断的加紧的努力。但这样大量不断地由金柜流出来的铸币,不能在国内流通。这种铸币,是为兑换超过流通需要的纸币而流出的,所以也是流通所不需要的。按照常理,铸币是不会被废置无用的,它在国内没有用处,就会以这种或那种形态输往外国,以寻求有利用途。但金银这样的不断输出,又适足助长银行觅取金银补充金柜的困难,从而增加银行的费用。所以,象这样的银行,必因兑现的非得已的增加,增加它第二项特别费用,增加得比第一项还多。

       假设某银行发行的纸币,为四万镑,而这恰是国内流通所能容易地吸收和使用的数目,为应付不时需要起见,银行金柜须常常储有一万镑金银。假使这银行企图发行四万四千镑,那增加的四千镑,既是超过社会容易吸收使用的数目,将一边发出,一边流回。这样,为应付不时需要起见,银行金柜应该储存的款项,就不只一万一千镑,而为一万四千镑。于是,四千镑过剩的纸币,将毫无利益可得,而且,不仅无利,还有损失。因为这银行要负担不断收集四千镑金银的费用,这金银一经收进来,马上又要散发出去。不断收进,不断散出,所费该要多少。